售后服务承诺
我公司生产部与售后服务部全体职员,以负责任的态度,对我们客户作出以下承诺:
技术支持承诺:我公司市场部收到顾客常规技术咨询时,不超过1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,特殊产品或疑难问题不超过8小时内予以明确解答,直到将问题全部解决。
报修承诺:我公司接电话通知后,不论何因,快速赶到现场(外地不超过24小时,本地不超过12小时),同时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抢修。当维修后产品性能不能恢复到出厂标准要求时,则保证更换新产品。尽努力减少客户的损失。
到货时间承诺:合同订单一经签订生效,我公司将全力保证“按期”交货,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合同交货进度时,我公司会在合同交货期前提前3天通报需方,以便及时沟通并采取积极补救措施。
产品交付并投入正常运行后三个月内,我公司会主动回访相关产品使用情况,及时解决用户在使用产品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及质疑,同时为我们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收集依据。
质量保证承诺
我公司产品毛坯件,通过美国贝尔德公司生产的材料光谱分析仪进行分析,德国生产的透视仪和探伤仪进行无损探伤和透视,保证优质的半成品。
所有产品装配完成后,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,精心制造、细心检验,确保出厂后为优质产品。
所有供货产品保证是全新的、未使用过的和用优质工艺生产的,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、规格和性能要求,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、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,在其使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。在质量保证期内(验收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无异议之日起 24个月,以先到为准),我公司对由于设计、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,其费用由我方承担。
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,如果设备的数量、质量、规格与合同不符,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,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,用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。